防爆電氣經(jīng)過長期的風吹日曬,要經(jīng)常維護,用戶應了解修理單位是否符合標準規(guī)定的條件,特別是與修理工作直接有關的加工設備和人員素質方面的條件。如用戶自己承擔設備修理工作,則應了解有關的法規(guī)和標準。
制造廠應提供的檢修資料
技術規(guī)范;使用性能和使用條件
拆卸和組裝說明;限定條件;標志
推薦的檢修方法;備件目錄。
在目錄中應標出對設備符合有關標準或合格證有重大影響的備件。用戶應該保存以往的檢修或改造的記錄,并允許修理單位參閱。對從事檢修工作的人員應進行以下培訓:防爆電氣設備的一般原理和防爆標志的識別;各種防爆電器設備的特征及性能;防爆電器設備標準和使用說明書;了解防爆電器設備上允許更換的零部件;修理技術;檢驗技術。
檢修后的重新檢驗應做到:由修理單位的檢驗部門進行,但改造的電器設備樣機須送防爆檢驗單位檢驗;檢驗經(jīng)修理后的設備是否符合圖紙/或有關標準規(guī)定;修理后的設備除應進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及絕緣電阻的測量外,還應進行相應防爆型式檢修補充要求中規(guī)定的試驗。其絕緣試驗的耐壓試驗值可以為標準耐壓值的80%。
但更換的絕緣件應為*防爆云平臺。修理工作人員應向用戶提供下列文件:故障檢查情況;檢修工作的情況說明;所有的檢查和試驗結果;更換、修復部件的目錄;改造說明,電氣原理圖;修理合格證。推薦使用由制造廠提供的零件,修理人員應保證使用的備件與被修理的防爆電器設備相適應。
設備的標準和防爆性能要求的密封件只能用清單上規(guī)定的特殊零件更換。修理合格的電氣設備,由修理單位的檢驗部門發(fā)給修理合格證。修理合格證至少應包括被修電器設備的名稱、型號、規(guī)格、防爆標志、修理廠名稱及其認可證編號、修理合格編號、等。修復工作應由經(jīng)過培訓并熟悉該工藝的人員進行。
不得帶電檢修、搬遷防爆電氣設備。如采用某些工藝方法時,應按說明書進行。全部修復情況應該記錄,并保留記錄,記錄應包括零部件的標記;修復方法;與合格證文件中的尺寸或零件的原始尺寸不同的尺寸的詳細情況;進行修復的單位名稱。
當采用的修復方法對原防爆性能有疑問時。應該詢問制造廠或防爆檢驗單位。下列零件不允許修復,應更換新件:由玻璃、塑料或其他尺寸不穩(wěn)定的材料制成的零件;緊固件;制造廠說明不能進行修復的零件。例如:澆封組件。燈座、整流器和電容器。對電氣設備進行改造時(如果在修理過程中將防爆電氣設備的結構、主要材料、形狀、功能予以改變。
則這種“修理"就發(fā)生了質的變化,通常稱之為“改造"),應制定改造技術文件和圖紙,并送防爆檢驗單位審查。對已取得防爆合格證的電氣設備改造時,盡量不改造其防爆結構。與用戶商定的改造,涉及到與設備的合格證文件和有關防爆標準不符合時,除應在文件及說明書中說明外,且應去掉設備上原來的防爆銘牌和防爆標志。并將新的防爆性能指標在技術文件和說明書中說明。
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(xiàn)行技術規(guī)定進行。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、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料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。必須修改更換時,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,取得該產(chǎn)品原鑒定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。如殼體有裂紋,建議用新的相同零件更換;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有小通孔??梢杂萌酆负秆a。
外殼上鉆孔屬改造,未經(jīng)檢驗機構和制造廠同意不得進行。電纜和導管引入裝置的修理:引入裝置修理后,不得改變原設備引入方式,且須符合GB3836.1-GB3836.2-2021的有關規(guī)定。引入裝置中零件的損壞應用相同材料、結構和質量的備件更換,防護等級不低于IP54。
為滿足環(huán)境條件的要求,檢修后不得降低其防護等級。防爆電氣設備的修復的基本方法:金屬噴漆;金屬合壓法;電鍍法;旋轉電機定、轉子鐵芯機加工法;安裝套筒法;緊固件的螺孔(加大鉆孔-重新攻絲;加大鉆孔-堵封-重新攻絲;堵死螺孔-另鉆孔-重新攻絲;焊死螺孔-另鉆孔-重新攻絲);硬釬焊或熔焊法;重新機加工法。
注意:上述方法的使用還必須同時遵守相應防爆型式檢修的補充要求(參見GB3836.13-2021相關要求)。連接件(增安型)的修理:可采用原配備件或經(jīng)檢驗機構認定的替換件更換。電氣設備內部的連接導體的替換件的絕緣、幾何尺寸、電參數(shù)、耐熱性能、機械強度不得低于原水平。
檢修前要明確維修內容,準備好檢修工具、材料、需要更換的零部件、檢測用的儀表和儀器;要確認停電檢修、確認停電范圍并做好停電標記;要分清檢修場所的性質、爆炸危險場所的危險程度、危險區(qū)域的類別。在爆炸危險場所進行檢修時,不能采用產(chǎn)生沖擊火花的工具,要用規(guī)定的防爆工具,檢修時采用的儀表和儀器也需要是防爆型的。
在條件允許下,盡量將需要檢修的防爆電器移離現(xiàn)場進行修理,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也要確認不會形成爆炸環(huán)境條件下完成。在拆卸和組裝防爆電器與防爆性能有關的部分時,決不能損壞其他部位的防爆性能。檢修后再投入使用前,應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調試。在恢復電氣性能的基礎上,保證恢復防爆性能才能投入運行。
主要檢修內容:
清除設備殼體內外灰塵,污垢;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;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;清理隔爆面、除銹,涂敷薄層防銹油脂,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;測量隔爆面間隙,檢驗外殼完好情況;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(tǒng);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(tǒng)個別零部件;充油設備取油樣。
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,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他缺陷,并進行修理。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,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:設備解體檢查,清掃;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(fā)生的局部變形;全面檢驗電氣、機械結構、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;修理隔爆面,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;按規(guī)定進行電器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。
大修除中修項目外,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: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,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;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、芯架及其配線;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;按規(guī)定引進電器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、控制、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;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、鋼管配線;進行電纜線路、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防銹刷。